2006年7月4日,山东某纺织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青岛海关隶属的黄岛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涤棉染色布。海关关员接受申报后,发现该批货物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一)出口企业所在地并不在黄岛海关辖区内,到黄岛报关出口属于异地申报,十分可疑; (二)该批货物的目的国是一个进口管制比较宽松、知识产权法律不健全的国家,侵权风险较大。
据此,海关关员决定对该票货物进行重点查验。经查验发现,该批涤棉染色布上标有“SHTEX”商标,数量超过20多万米,价值约为人民币63万多元。经“SHTEX”商标的所有人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确认,该批涤棉染色布为假冒货物。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对青岛等各地海关连续查获出口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货物表示感谢。“SHTEX”棉涤纶布是该公司经营出口的主要商品,远销五大洲,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但近年来由于受假冒货物的冲击,其对非洲、北美、中东、东南亚等地的出口量急剧下降,出口额一度从原来的每年1.3亿美元下降到3000万美元。自该公司向海关申请对其商标权实施保护后,全国海关相继查获了侵犯其商标权的出口货物共40余批,案值200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公司产品的国际声誉,公司出口量明显回升,年出口额已经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点评:此案是海关保护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众多成果之一。此案还体现了海关人员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宽阔的国际视野,也充分说明我国企业通过海关保护可以有效地挽回因被侵权而失去的国际市场份额以及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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