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查获出口假冒“DURATA”商标电池案点评

发布时间:2007-04-27 09:50:00 阅读: 次 


  2006年10月10日,北京某进出口公司委托湖南省某报关公司向长沙海关申报向吉布提出口一批电池,数量为316800个(1100件),申报总价为27878.40美元(折合人民币221000元)。长沙海关业务现场通过风险分析,认为该票货物存在侵权嫌疑:

  (一)电池属于出口侵权风险较大的商品(尤其是出口至非洲);

  (二)电池的货源地属于侵权高风险地区;

  (三)发货地在湖南的一个地区,而出口商却是北京的公司,存在异常。

  长沙海关决定对该批电池进行开箱查验。通过查验发现电池以及外包装上都标有“DURATA”商标,经与“DURATA”商标的所有人四川华景国贸实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该批电池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货物。
  据四川华景公司介绍,“DURATA”商标系其自主创立,已在60多个国家注册的品牌。该品牌的电池在中东地区和非洲埃塞俄比亚、苏丹等国家和地区已经具有超过80%的市场占有率,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国外市场上陆续出现来自国内的侵犯其“DURATA”商标权的电池,给其正品电池市场造成一定冲击。权利人在国内采取多种手段进行追查,但没有结果。长沙海关此次查获的案件,不仅给造假企业以沉重打击,还为其追查造假源头、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重要线索和证据。

  点评:近年来,海关加大了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此案体现了海关在保护自主知识产权、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方面付出的努力以及海关执法人员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风险分析技术的能力。此案也对我国众多饱受侵权之害的出口企业通过寻求海关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启发和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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