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准一 | 标准二 | 标准三 | | 税前利润 | 过去三年总和750万新元且每年至少100万新元 | 过去一或二年总和1000万新元 | 无 | | 市值 | 无 | 无 | 上市时8000万新元(以上市时发行价计算) | | 股权分布 | 25%股份由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 (如果市值超过新币3亿元,可酌减至最低10%) | | 营业记录 | 三年 | 无 | 无 | | 管理层的连贯性 | 三年 | 一或二年,依据不同情况而定 | 无 | | 会计标准 | 新加坡,美国一般或国际公认会计原则 | | 持续上市的义务 | 有 | 有 | 有 | | 如果同时在一个国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不需要遵守持续的上市义务 | 创业板(SESDAQ)最低上市标准 | 税前利润 | 无(业务具备可行性,盈利性并有发展力) | | 资本额 | 无 | | 营业记录 | 没有营业记录的公司必须证明有能力取得资金,进行项目融资和产品开发,该项目或产品必须已进行充分研发 | | 股市分布 | 15%股份由至少500股东持有 | | 持续上市的义务 | 有 | | 如果同时在一个国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不需要遵守持续的上市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