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采取四条措施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监管

发布时间:2006-08-18 15:09:00 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060424

 

一是严格实行拆迁许可证审批制度。今年一季度市区共核发拆迁许可证1份,拆迁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拆迁户数约300户。

二是认真做好拆迁纠纷的调处、裁决和信访工作。一季度依法受理拆迁裁决案件19起,其中调解结案1起。行政裁决18起,办理信访件24起。

三是及时做好2006年城镇拆迁计划编制申报工作。2006年度第一批计划拆迁28.45万平方米、计划拆迁户数2947户,获省发改委和建设厅审批通过。

四是组织好拆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建设局及所辖的拆迁单位参加省厅举办的拆迁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拆迁实施单位和管理部门的法律意识,规范拆迁行为。(漳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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